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
一、调剂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为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具体见《调剂报考条件表》。
三、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分数线。
(三)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见《调剂报考条件表》。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调剂,我院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调剂时间及程序
我校调剂生的复试工作预计在4月8日开始,在4月23日前完成。
调剂程序: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欲调剂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科点全面了解申请调剂学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审慎挑选并反馈学院,由学院统一发布复试通知。调剂的差额复试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进行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五、复试程序
1.考生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正反面均需要)。
(2)准考证(即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不同类型考生的学历证明如下: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
②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四专八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日语能力考试证书等。
以上文件材料做成一个PDF扫描文件,文件名为“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
2.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根据研招网平台通知时间,加学院QQ好友,QQ号:1464167023。验证信息备注“调剂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
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报到
按调剂平台通知,按时提交考生资料电子稿至指定邮箱,并按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报到任务。
六、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1.复试形式
调剂采用线上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潜力或实践技能等进行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正式复试开始前需进行线上机位等调试测试,具体机位可参考相关附件要求。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成绩构成
(1)调剂考生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七、其他
1.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和研读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内容。
6.本细则由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
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s://waiyu.shnu.edu.cn/15039/list.htm
外国语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4320641
附件下载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
腾讯会议简易使用说明参考——考生版.pdf
2026年外国语学院调剂报考条件表.pdf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