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建一奖教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1/12/12 浏览次数: 483 返回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建一奖教金”

评选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奉献精神特设立外国语学院“建一奖教金”,以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在充分尊重捐款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时间跨度:20201120211231)

在本工作满2年、承担学院安排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参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1-4项。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合作,品德高尚。

 2教学工作量饱满。近2年承担学院安排的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每年均达到或超过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国内外访学、脱岗进修学习、休学术假、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等享受教学工作量减免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教学效果优秀。完整主讲1门(含)以上课程,课程体系完善,具备完整的课内、课外、自习辅导与坐班答疑等课程教学模块;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内起到示范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良好;因材施教,方法灵活,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学习潜能,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学生评价优秀,近两年任教课程的学生测评每年都排本系部前20%;督导评价达到良好以上

 4.此奖励为社会类奖励,获奖者须未获得过其他社会类奖励;社会类奖励不包含学校奖励。

(二)可选条件:参评对象在满足上述必备条件的同时,符合如下5-8项中的三项的有资格评定一等奖教金;符合5-8项中的两项的有资格评定二等奖教金;符合5-8项中的一项的有资格评定三等奖教金。

 5教改成效显著。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积极参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改革尝试,取得较好的改革成效;两年内至少完成以下教改措施中的一项:

1)开设或引进一门新课程;

2)开发或引进新教材更新一门现有课程;

3)建设一门课程的网络课程或慕课课程;

 6教研成绩突出。近两年至少完成下列教研成果中的一项:

1主持(或以排名前三的参与人参与)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获得(含上奖励;

2主持(或以排名前三的参与人参与)完成(含)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高教研究课题;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研究专著1部;

5)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出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材1

6)所教授的班级在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7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参加社团指导、社会实践指导、创新实践训练指导;积极参与院系学生辅导和管理;积极参加“学习支持中心”的义务指导。所指导的学生在院级(含)以上比赛、评比中获得1次(含)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8.学术水平高。近2年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较大。

、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

外国语学院“建一奖教金”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评选程序。外语系(英语、日语系、法语系)、大外部每年各推荐一等奖教金1-2名,二等奖教金2-3名,三等奖教金4-6名,并附800字左右事迹上报学院评定。

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等奖教金3名(上限),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教金5名(上限),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教金10名(上限),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获奖者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推荐、申报材料、评选和奖励时间

 2022年的228日前各系部根据要求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和材料报送;3月份学院完成评定并报校基金会审核;4月份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本实施细则由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建一奖教金”评选申请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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