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转专业招生工作细则
(2019年4月)
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原则
1.满足转入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尊重转入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选择的需求。
2.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加强转专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并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成立转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流程和监督工作。
工作小组名单:李照国、王国凤、宋学东、卢敏、沈菊敏、高慧洁
三、对象与范围
按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对象和范围执行。
四、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基础条件;
2.在校期间综合英语或大学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五、具体步骤
1. 4月8日-12日(第七周),学院公布转专业招生工作细则。
2. 4月29日-5月3日(第十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上报教务处。
3. 5月22日(第十三周),学院安排笔试、面试。
4.5月27日-31日(第十四周),批卷,录取。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两个方向同时达到录取标准,则按第一志愿录取。
5. 6月3日-7日(第十五周),学院公布拟接收名单。
6.6月10日-14日(第十六周),学院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六、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参考书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报考条件 | 考试科目
| 考核形式 | 参考书 | 考试时间 |
英语 | 师范 | 8 |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础条件;在校期间综合英语或大学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 综合英语 | 笔试+面试 | 《综合教程学生用书1》(何兆熊),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综合教程学生用书2》(何兆熊),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第十三周周三(5月22日)12:30-14:00 笔试;14:15开始面试 |
| 非师范 | 6 |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础条件;在校期间综合英语或大学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 综合英语 | 笔试+面试 | 《综合教程学生用书1》(何兆熊),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综合教程学生用书2》(何兆熊),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第十三周周三(5月22日)12:30-14:00 笔试;14:15开始面试 |
外国语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