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外国语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复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为1:1.2;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选拔。
3.考生应提前进行并通过复试资格验证。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程序
1.考生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正反面均需要)。
(2)准考证(即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不同类型考生的学历证明如下: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
②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四专八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日语能力考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所有考生资料的纸质版,依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考生至候考教室候场。
请参加复试考生于3月27日(星期四)17:00前加学院QQ好友,QQ号:949412114。验证信息备注“初试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如3月28日上午9:00前仍未通过,请再次申请添加。候场过程中,保持QQ和手机通畅,以便及时联系。
3.复试报到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时间:3月29日(星期六)9:30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
3月30日(星期日)8:00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月30日(星期日)9:30 学科教学(英语)
3月30日(星期日)8:00 英语笔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报到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外国语学院北大楼(56号楼)101室
候考教室: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外国语学院北大楼(57号楼)106室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1.复试形式
一志愿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调剂采用线上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科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潜力或实践技能等进行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成绩构成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 = 初试总分/5*0.7 + 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同上一条。
(3)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请第一志愿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调剂考生被录取后,请及时在平台上确认拟录取;若过时失效,则复试录取无效,后果自负。
六、其他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4.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和研读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内容。
6.本细则由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
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s://waiyu.shnu.edu.cn/15039/list.htm
外国语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4321012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现场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pdf